市环保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 全市2017年环境状况
时间:2018-06-15 15:14:17
6月13日,市环保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我市2017年环境质量公报和2018年1~5月份环境空气质量,并通报2起环境污染典型案例,并简要回顾和总结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以来,我市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的成绩。
据介绍,PM10今年1到5月,全市PM10平均浓度为135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4微克/立方米,下降9.4%;PM2.51到5月,全市PM2.5平均浓度为6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3微克/立方米,下降16.3%;NO21到5月,全市NO2平均浓度为47微克/立方米,同比降低1微克/立方米,下降2.1%优良天数1到5月,全市优良天数为74天,同比增加3天。全市环境空气优、良天数比例为49.0%。
为强力助推全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开展,4月11日,我市在全省率先组建了环境犯罪侦查支队,2017年以来市公安局环境犯罪侦查支队主动出击、持续发力,截至目前共办理污染环境类刑事案件20起,采取强制措施30人,其中办理严重污染环境案件12起,逮捕8人。
这两起典型案件为:
(一)开发区金山工业园区天元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院内电镀厂污染环境案。
(二)淇滨区鹤煤十矿西废旧电瓶拆解厂污染环境案。
在今年的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工作中,我市认真总结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经验教训,协同推进大气、水、土壤三大攻坚战,基本建立市综合督导、行业专项督导、县区属地督查的三级联动机制,实行周调度、月排名、季考核制度,要进一步强化督查,建立双休日、节假日和夜间错时监管督查工作机制,按照“夜查加晨查、中午突击查、蹲点守候查”的模式,对重点企业开展全时段执法监督检查。进一步完善约谈、通报、曝光、问责机制,对环保工作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进展缓慢的进行通报批评;对未完成环保目标任务、减排任务、出现重大环境问题的予以“一票否决”,对相关责任人要严格责任追究,对违法违纪的要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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