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鹤壁市雅馨家具有限公司年产200套板式家具定制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时间:2018-06-13
关于鹤壁市雅馨家具有限公司年产200套板式家具定制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科。公示期为2018年6月13日-2018年6月19日。
电话:0392-3328707
通讯地址:淇滨区兴鹤大街南段(45803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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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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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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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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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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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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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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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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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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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200套板式家具定制加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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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金山产业集聚区淇山路1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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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雅馨家具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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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金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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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主要新建年产200套板式家具定制加工项目,项目占地面积 400m2,生产工艺:外购原材料免漆板→切割下料→封边→钻孔→组装→包装成品。主要设备有全自动四工序开料机、全自动封边机
、全自动侧孔机、覆膜机、空气压缩机、异型封边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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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废气: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是切割下料及打孔工段产生的粉尘、封边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
①下料工段粉尘
本项目切割及打孔工序在生产车间内完成,切割下料及打孔工段产生的粉尘产生量较少,经过1套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限值的要求。
②封边有机废气
项目封边过程中使用的封边胶为热熔胶,热熔胶加热融化时会产生部分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通过集气罩收集,管路汇总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10kg/h、120mg/m3),同时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中家具制造业省定排放建议值(非甲烷总烃排放口建议排放浓度为60mg/m3)。
(2)废水: 本项目生产过程无废水产生,水污染源主要来自职工生活产生的污水,产生量为0.24m3/d,72m3/a。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由附近村民抽走,用于农田灌溉,综合利用不外排。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开料机、封边机、侧孔机、覆膜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噪声级为75~85dB(A),夜间不生产。项目机械设备全部位于厂房内,通过厂房隔声和安装减振基础等减振降噪措施后,可衰减15~20dB(A)。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评价认为经减噪、隔声等措施及距离衰减后项目运营期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因此噪声防治措施可行。
(4)固废: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板材切割、打孔过程产生的边角废料、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以及员工生活垃圾。板材切割、打孔过程产生的边角废料、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经厂区暂存统一收集后定期外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理运往附近垃圾中转站安全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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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公众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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