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环境管理 > 环境影响评价

关于拟对鹤壁市华创电气有限公司年产300万米汽车波纹管、1000万件汽车插接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时间:2018-06-28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科。公示期为2018年6月28日2018年7月4日。

  电话:0392-3328707

  通讯地址:淇滨区兴鹤大街南段(45803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年产300万米汽车波纹管、1000万件汽车插接件项目

鹤壁市金山产业集聚区淇山路124号

鹤壁市华创电气有限公司

重庆丰达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鹤壁市华创电气有限公司年产300万米汽车波纹管、1000万件汽车插接件项目总投资100万元,项目位于鹤壁市鹤壁市金山产业集聚区(含鹤壁经济开发区)淇山路124号,本项目的主要产品为300万米汽车波纹管、1000万件汽车插接件.

废水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无废水排放本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满足淇滨污水处理厂收水标准进入污水厂处理,出水水质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排放。

废气项目厂区不设置食堂,因此无油烟废气产生,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注塑挤压、加热挤出工序熔融材料产生的非甲烷总烃。评价要求在每台注塑机上方设置不小于10m2集气罩,使废气经过引风机引入UV光解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引风机风量为2000m3/h,同时建议工人在此操作环节佩戴口罩。废气可以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表1(非甲烷总烃最高允许排放浓度80mg/m3)和表2无组织非甲烷总烃厂界浓度≤2.0mg/m3的要求。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215m高排气筒最高允许排放速率10kg/h)的要求。

噪声该项目噪声在采用环评提出的措施治理后,噪声自然衰减后至厂界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昼间≤65dB(A)夜间≤55dB(A))项目最近敏感点镁业国际位于厂界侧约470m处,距离较远,项目产生噪声经过距离衰减后,对其声环境质量影响不大。

固体废物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不合格产品及废包装材料、下脚料,为一般固废,经收集后外售给废品回收部门;项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城镇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经采取以上措施,项目产生的各项固废均可实现合理处理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项目固体废物在采取上述措施后,不对外排放,对周围环境不会造成污染影响。


 


 


 

上一篇:2018年6月27日受理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情况

下一篇: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