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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环〔2018〕17号 关于印发《鹤壁市环保系统2018年开展反邪教警示教育和防范处理邪教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8-04-23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各县区环保局:

  现将《鹤壁市环保系统2018年开展反邪教警示教育和防范处理邪教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8年3月7日

  鹤壁市环保系统2018年开展反邪教警示教育和防范处理邪教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反邪教工作的重要批示和中办国办《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反邪教工作的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强反邪教警示教育和防范处理邪教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邪教组织滋生蔓延,不断挤压邪教的生存空间,铲除邪教滋生的土壤,按照2月26日全市防范处理邪教工作会议安排,结合我市环保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习近平总书记“反邪教工作是维护国家安全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争取人心的一项重要工作,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批示为引领,以夯实“一个基础”为重中之重,以提升“五项工作”为主要内容,以建好“两支队伍”为基本保证,狠抓基层意识形态领域反邪教斗争,广泛组织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认真开展防范处理邪教工作,切实把反邪教各项工作做实做好、把邪教问题管住管好,坚决捍卫以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为核心的国家安全,努力开创新时代反邪教工作新局面,为决胜率先全面小康、建设新时代品质“三城”、创造更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做出新贡献。

  二、加强组织领导

  邪教是人类社会的一大公害,已经成为全世界人民面临的严重社会问题。为保证全市环保系统反邪教警示教育和防范处理邪教工作取得成效,现成立鹤壁市环保系统防范处理邪教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袁  远(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张文刚(党组成员、副局长)

  洪  波(党组成员、副局长)

  杜晋立(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张希虎(党组成员、市环境监察支队支队长)

  刘岩军(党组成员、副局长)

  马晓旭(党组成员、市纪委派驻市环保局纪检组长)

  孙国强(市环境监测监控中心主任)

  常山成(副调研员)

  付爱平(副调研员)

  刘自平(副县级干部)

  成  员: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各县区环保局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刘岩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郑保国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成员从各科室、单位抽调组成。办公室负责反邪教警示教育和防范处理邪教工作日常事务。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阶段(2018年3月8日至3月31日)。各科室、单位(党支部)要及时召开会议进行动员,成立防范处理邪教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准备相关警示教育材料。同时,各科室、单位应于3月31日前签订2018年防范处理邪教目标责任书。

  (二)实施阶段(2018年4月1日至10月31日)。各科室、单位要按照既定方案,以“学习日”“道德讲堂”等载体和宣传平台,将防邪教育贯穿于工作、生活中,有组织、有计划、有安排地开展反邪教法制宣传和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

  1. 加强基层反邪教阵地宣传。要依托党支部战斗堡垒,加强反邪教警示工作日常宣传教育,不断完善和充实警示教育内容,宣传主题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不断延伸反邪教宣传触角,把对邪教危害的认识和抵制邪教拉拢渗透的技能送到全市环保系统干部职工身边。

  2. 做好反邪教宣传报道工作。要充分利用网络、短信、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助力反邪教宣传,创新载体、丰富内容,特别要充分利用典型案例解疑释惑、以案释法,广泛运用身边人、身边事开展警示宣传,增强受众对象警示教育的真实感和影响力。

  3. 开展依法治邪宣传教育。要以《刑法修正案(九)》涉及刑法三百条的内容为宣传重点,着重讲清刑法三百条修改后的新变化,精神实质及对防范处理邪教工作的重要意义。适时运用本地打击处理邪教案(事)件的典型案例开展宣传。进一步宣传、教育、引导,向干部职工和身边群众讲明“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反人类、反科学、反社会、反政府的本质,让干部职工及群众了解掌握反邪教基本知识,认清邪教活动的违法性,提高识别和抵御邪教侵蚀的能力。

  (三)总结阶段(2018年11月1日至11月31日)。各科室、单位要将本部门及身边好的防邪经验和做法及时梳理总结,举一反三,形成本年度反邪教警示教育和防范处理邪教工作总结报告,并于12月15日前将总结报告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科室、单位要高度重视,一把手亲自抓、亲自过问,精心安排,周密部署,加强统筹协调,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主动性,协同动作,融合推进,形成工作合力,营造浓厚氛围。

  (二)开展摸底排查。要认真排查本科室、单位人员参与邪教活动情况,对以往参与过邪教组织的人员重新摸排,认真分析,有针对性地加强反邪教警示教育,协助做好邪教参与人员的分类管理工作。各科室、单位排查情况应于3月31日前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完善应急预案。要完善应对和处置反邪教渗透工作预案,做好应对邪教突发性事件的准备工作,出现突发情况或群体性事件,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予以处置,并及时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统筹推动工作。要因地制宜,把反邪教警示教育、防范排查反邪教工作与打赢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紧密结合起来,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原则,将反邪教各项活动贯穿在日常工作当中。同时,各单位要采取适当方式加强对离退休人员反邪教警示教育工作,随时掌握离退休人员的思想状态。

  联系人:杜佳佳    联系电话:3327816

  2018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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