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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环攻坚办〔2018〕86号 关于4月份、5月份各县区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情况的通报



时间:2018-06-07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

  为持续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属地管理责任,推进环境空气质量信息公开,满足社会公众环境质量知情权,根据《鹤壁市环境空气质量月排名及奖惩办法(试行)》(鹤环攻坚办〔2018〕73号)的规定,现将2018年4月份、5月份空气质量排名情况通报如下:

  一、4月份。按照空气质量及同比改善程度由好到差依次为:浚县、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淇滨区和鹤壁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淇县、山城区和宝山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鹤山区。详细排名见附件。按照规定对4月份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最后的鹤山区进行警示。

  二、5月份。按照空气质量及同比改善程度由好到差依次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浚县、鹤山区、淇滨区、鹤壁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淇县、山城区、宝山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 。详细排名见附件。按照规定对5月份环境空气质量排名并列最后的山城区、宝山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进行警示。

  附件:2018年4、5月份各县区环境空气质量排名

 

鹤环攻坚办〔2018〕86号 关于4月份、5月份各县区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情况的通报.doc
文件类型: .pdf 76f26f1ff6dbe45cb5fc318ec23f5ce2.pdf (37.00 KB)

  2018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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